中国痒女圭 发表于 2016-10-26 11:31 
有一个案例,高速公路别车,没有发生碰撞,后车发生事故,别车的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后来查到,别车的全责 ...
咱就别做类比了,太费脑子。北京那起事故我倒是认为和红凌路上的是一样的。
回到红凌路上,你说的警方通报里面是公交车采取措施不当次责,也就是说警方也认为公交车是有责任的,我们讨论无非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你再想一下,公交车也好,太拖拉也好,都是大型特殊车辆,它们相对于私家车来说太大了,发生事故就是碾压式欺负对方,就好比私家车跟行人之间也是这种不对等关系一样。
既然是特殊车辆,同时在考取驾照的时候都有相关规定,我记得以前对于升级都有年限上的要求,那么在驾驶过程中和应对突发事件时驾驶员都应该有相关的注意事项。
还有一点很重要,甭管你公交车司机是不是下意识的反应,就算你是想从外道往内道并,然依然存在了越过双黄线的可能,驾校的教练都会告诉学员,双黄线是堵看不见的墙,何况公交车司机乎?
当大家在天健上侃侃而谈什么让速不让路的驾驶理念的时候,为什么公交车司机却没有做到呢?因为他不上天健!
上面有位坛友说的挺好,你不能因为别人犯错就把这当作是自己犯错的理由,这件事最悲痛的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却殃及了第三者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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