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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凌路车祸认定结果出来了,基本和我想的一致。

 楼主| 中国痒女圭 2016-10-26 11:3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中国痒女圭 于 2016-10-26 11:41 编辑
alexaries 发表于 2016-10-26 11:22
我坚持认为造成对向车辆人员死亡的主因是公交车司机操作不良,就跟前阵子北京那起事故是大车司机操作不良一 ...

有一个案例,高速公路别车,没有发生碰撞,后车发生事故,别车的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后来查到,别车的全责。
你难道说后车操作不当,应该负责么?


360截图2016102114000449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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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ries 2016-10-26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中国痒女圭 发表于 2016-10-26 11:31
有一个案例,高速公路别车,没有发生碰撞,后车发生事故,别车的没事儿人似的走了。后来查到,别车的全责 ...

咱就别做类比了,太费脑子。北京那起事故我倒是认为和红凌路上的是一样的。
回到红凌路上,你说的警方通报里面是公交车采取措施不当次责,也就是说警方也认为公交车是有责任的,我们讨论无非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你再想一下,公交车也好,太拖拉也好,都是大型特殊车辆,它们相对于私家车来说太大了,发生事故就是碾压式欺负对方,就好比私家车跟行人之间也是这种不对等关系一样。
既然是特殊车辆,同时在考取驾照的时候都有相关规定,我记得以前对于升级都有年限上的要求,那么在驾驶过程中和应对突发事件时驾驶员都应该有相关的注意事项。
还有一点很重要,甭管你公交车司机是不是下意识的反应,就算你是想从外道往内道并,然依然存在了越过双黄线的可能,驾校的教练都会告诉学员,双黄线是堵看不见的墙,何况公交车司机乎?
当大家在天健上侃侃而谈什么让速不让路的驾驶理念的时候,为什么公交车司机却没有做到呢?因为他不上天健!

上面有位坛友说的挺好,你不能因为别人犯错就把这当作是自己犯错的理由,这件事最悲痛的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却殃及了第三者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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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中国痒女圭 2016-10-26 12:5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alexaries 发表于 2016-10-26 12:07
咱就别做类比了,太费脑子。北京那起事故我倒是认为和红凌路上的是一样的。
回到红凌路上,你说的警方通 ...

案例是最简单,最显而易见的让人理解的。
因为大部分人是法盲,都以自己的个人感觉判断。
北京的事故起码有一点,是卡车超速。否则能够停下来,也不会紧急避让,这个和红凌路根本就不一样。
这就像酒驾,出事故是因为喝酒是根本,这里的卡车超速,见到路口不减速是根本。
特殊车辆怎么了?难道老百姓看见有人砍他他躲,警察就不用躲么?什么逻辑?
躲是太正常的反映,双黄线是看不见的墙,公交司机躲了,压线了,我的例子的赛拉图看见的是一个现实的实实在在的隔离墩,但是也躲了,撞上了。
什么让速不让线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事故可控,就像别人慢慢砍你,你可以看下四周,往没人的地方躲,如果别人突然砍你,你还去张望四周,找个安全的地方躲闪么?
你以为每个人都是中南海保镖,看见子弹能不躲不闪用身体挡啊?
不考虑现实,光说什么让速不让线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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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没脾气 2016-10-26 13:25 手机浏览器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长春
本帖最后由 开车没脾气 于 2016-10-26 13:31 编辑

提出几点讨论一下 ———
   一,在实际案例中,有没有因为自己无法抗拒的本能躲闪伤害而伤害到第三者的案例?(交通案例暂时不算),如果没有这样的案例,我认为就不要在此案中做这样的比喻了。

    二,如果有,是怎样界定这个无法抗拒的和无法避免的?有没有相关的独立的科学的严谨权威的鉴定行为和程序?

     三,在给出的这个事件结论中—“公交车驾驶员面对突发状况采取措施不当,负事故次责。”
那么公交车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措施呢?如果公交车做出了正确措施,事情会有怎么样的结果呢?

    只有明确了这些,死者和亲属才会完全明了其死亡的各个环节和和产生这个结果的各个原因,而我们还活着的人呢,也会对交通乃至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好的防患于未然,远离各种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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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ries 2016-10-26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中国痒女圭 发表于 2016-10-26 12:50
案例是最简单,最显而易见的让人理解的。
因为大部分人是法盲,都以自己的个人感觉判断。
北京的事故起码 ...

甭管超速不超速,两起事故都是后车遇到紧急情况发现距离不够安全减速停止的时候采取措施不当酿成悲剧,我不想说什么为什么要打方向而不直接撞上去,因为人性在危险面前是卑微的。
躲的确是太正常的反应,但是不能因此就说躲的就对,躲的理所当然。
警方说公交车司机采取措施不当,到底哪里不当呢?如果公交司机没有如此打轮甚至没打这么猛,那他是不是就不会被甩离座位导致公交车失控?是不是就不会越过双黄线?

讲讲我自己的经历,今年四月的时候在过了王家村往广贤路上走的坡上那个T字口,外道基本都是右拐车辆,我前车打着右转指示灯并且已经越过停止线的情况下突然刹车踩死停车,我当时跟在后面按照平时的习惯准备右拐的时候给了一脚油,男人嘛,给油总会猛一点,等我发现前车停止的时候我下意识的确是想往左打轮,但是我左面内道停着车,我当时脑海想的是别连累别人了,那个地方你要是走过应该有印象,外道右边其实还有一条小路,我当时想不能左打轮我就右打轮吧,但是我又担心右面有车下来,最后我心一横别打轮了直接上吧,最后辆车赔付五千多。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么?我前车的前面是辆崭新的白色迈瑞宝,他要直行啊,他闯红灯啊,然后竟然还停在路中央啊,这又如何?该我认的我就得认,我前车也理解我,但是又怎样,就是我的错,谁让我没保持安全距离,然后我就把轮胎更换了。
还有今年初七大雪,我走高速返连。高速上也是大雪,我开到八九十的样子,遇到情况的时候是在外道,没想到风太大把高速上的雪吹成了山包,车上去就开始侧滑,我也倒霉,正赶上我左侧车道有辆车,黑色卡罗拉,谁都知道雪天不能乱打方向不能乱踩刹车,但是我当时如果不采取措施我就连累那辆卡罗拉了,我当时又是心一横,心想我宁肯自己事故也别让俩人遭罪了,结果我是在护栏和雪包的帮助下停车的,右前车把手毁了,车也划了,好在都挺轻微,我宁愿相信是好人好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很重要。

其实我之前的意思很重要一点是驾驶员应该加强突发事件的反应训练,特种车辆更甚之而且必须是强制性的。
大家想想自己平时有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学习和训练?现在网络上什么都有,学习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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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007 2016-10-26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鞍山
alexaries 发表于 2016-10-26 11:22
我坚持认为造成对向车辆人员死亡的主因是公交车司机操作不良,就跟前阵子北京那起事故是大车司机操作不良一 ...

你可以说红凌路的判罚不合理,但是:
北京的跟红凌路这个有这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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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007 2016-10-26 13:4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鞍山
alexaries 发表于 2016-10-26 12:07
咱就别做类比了,太费脑子。北京那起事故我倒是认为和红凌路上的是一样的。
回到红凌路上,你说的警方通 ...

大连这个应该是判小车司机开斗气车,故意别的大客,北京的跟这个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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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ries 2016-10-26 14:16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葡萄007 发表于 2016-10-26 13:45
大连这个应该是判小车司机开斗气车,故意别的大客,北京的跟这个性质不同。 ...

性质归性质,红凌路那个是报复性别车你可以追究刑事罪责,按此执行的话,北京那个前车也应该判个过失杀人吧。
然,这两起事故的行止都是一样的:前车突然并道刹车停止,后车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殃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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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宝猪猪 2016-10-26 14:1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北京那个和红绫路这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北京那个小车是红灯停在停止线前,也不是故意别大车,就是个实线并道的违章,而太拖拉明显是超塑闯红灯;大连这个是高速行驶中突然并道别车,公交车处置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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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没脾气 2016-10-26 14:29 手机浏览器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
北京和大连两起事故中
           对死者的感觉是一样一样的,这是谁也否认不了的。
           如何以后最大程度的避免有更多的这样的死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一样一样的
          我想,这些一样的东西大家都是心里明白的,除了这些一样的,别的还有什么意义呢?呼吁大家千万别开斗气车?呼吁大家不要实线并道?让大家从这两起事故中重视文明驾驶,从根源上消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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