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6]清恬园业委会、家园物业共同发布
前期物业费一揽子解决方案[/size]
[size=4]清恬园业委会经过近期与大有房屋开发公司,家园物业公司协商,就前期物业费用的解决问题达成如下一揽子解决方案。
具体方案:
1、自业主收房截止至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下达日之上月末(即2005年8月31日,因为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物业收费许可证有效期含下达当月,家园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下达日为2005年9月16日),物业费按照RMB0.45/月平方米收取,其差额RMB0.15/月平方米由大有公司补偿给家园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下达当月后执行收费许可证批准之RMB0.60/月平方米标准;
2、以上方案适用于小区所有业主。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下达之日前已经按照RMB0.60/月平方米交纳业主,其高出部分自动顺延;未交纳业主在该时间段执行RMB0.45/月平方米;
3、本方案公布后,望业主于2006年9月30日前交齐截止至2006年9月30日的物业费用。无正当理由(参见第4条之规定)逾期不交者,物业公司将执行物业条例相关规定;
4、有正当理由者,如前期报修等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请于2006年9月30前到物业登记,申明具体原因。如属正当理由,可以和物业公司商定具体方案。对于一次性支付所有物业费用有困难的业主,亦应于2006年9月30前到物业公司登记,物业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允许业主延期一个月交纳。
另:业委会将同期集中征集报修问题,以敦促物业迅速及时解决好维修问题。参见所附调查表
大连市甘井子区清恬园业主委员会
家园物业公司
2006年9月18日[/size]
[[i] Last edited by 清恬园业委会 on 2006-9-19 at 08:35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