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您在国外可能没有体会到我们业主的无奈:小区人行道变停车场收费;双行线变单行线,另一侧有施工大货车经过,绕行比较危险;冬天暖气不热,业主反映遭奚落;小区门口前推,员工横眉冷对业主;业主房屋漏雨透寒,大片长绿毛,维修基金遭开发商占用;电梯维修不及时;最开始停车合约只要求付款没有涉及停放损害赔偿;今年上半年的物业半弃管状态等等问题,都反应了物业的霸道和无理。
请记住:物业与开发商有关联关系,这是“物业法所不允许”的,它代表开发商的利益,根本不可能损害自己而要求开发商吐出维修基金的,它只会拆东墙补西墙,一点一点磨你,根心腐烂的树木是不可能开出新芽的!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解雇现在物业,再请个新物业! 至少没有关联关系!
只能说您是个理想主义者,希望一起交物业费再给物业“半年”时间,我都反映问题“三年”了,物业费也在交,可是问题解决了吗?
另外,您没有“身临其境”,身在国外的您请不要随便指责国内一部分业主素质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