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变了策略,3月1日,我通过民心网提了一个建议,建议全文如下,从处理路径看先是到了大连建委,然后又到了大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议参考北京在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先进经验,敦促和培训双管齐下,以各个区县为单位,住建委物业中心将组织所有物业公司进行自用充电桩建设问题的培训。“让物业有个全新的认识,意识到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安全的、是没问题的。”各电动汽车经销商会在现场介绍电动汽车和充电桩,以打消物业公司的疑虑。
另外,参考北京市《关于推进既有居住区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尽快出台大连版的通知。
根据北京版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如果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可依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记1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市住建委将设立投诉受理邮箱:bjwyjb@163.com,收集百姓意见,同时还会设立投诉热线电话。
期待大连市民能够在安装私人充电桩的事情上能够顺顺利利,为我们大连市政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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