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头人 于 2014-8-27 10:40 编辑
一,此人过马路没有走人行道!之后交警来了,跟警察说自己在人行道正常行走!
作为驾驶员,你对人行横道的理解有误。
二,看见车辆驶来没有继续前行,而是停住脚步企图与车辆对峙!正常人过马路,看见车辆都会快走几步,此人行径,着实可疑!
换做行人,“看见行人过马路,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前行,...,”,是不是也可疑啊。
三,在行驶车辆经过之后,举手便砸,气焰嚣张!砸完机关盖子,又抬手砸后视镜和车门玻璃!
这和车辆过马路鸣笛闪大灯,气焰是等同的。
四,车辆是否有过错,在于是否碰到行人!碰到了,就是交通事故!没碰到,就是碰瓷!事件中车辆明明没有碰到行人,行人主动攻击车辆,攻击之后,索要钱财!就是碰瓷,就是讹诈!
这个,不敢认同,闯红灯的,未必会碰到行人,没有过错吗。
五,车辆让行人,这是应该的!但是,此人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可见一斑
这个,必须做到。 |
视频太短,楼主注意安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