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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凌路车祸事故,公交司机应该主责或全责

liux525 2016-5-11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 本帖最后由 liux525 于 2016-5-11 16:03 编辑 ]\n\n从这的回复来看,大部人都是糊理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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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525 2016-5-11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 本帖最后由 liux525 于 2016-5-11 16:55 编辑 ]\n\n[ 本帖最后由 liux525 于 2016-5-11 16:11 编辑 ]\n\n
焱炎 发表于 2016-5-11 15:35
LZ说的是事故的诱因,确实是公交野蛮驾驶在先,但这个诱因可以说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
而白车急刹是事故的起 ...


不光是诱因,公交车被别以后,没有正常紧急刹车,而是为了扩大事故影响,把白车司机拖下水、冲向反道才导致了严重的二次事故。这是事故主因,白车司机的行为才是诱因。
这种行为属于过失杀人,动机十分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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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雪 2016-5-11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五仁来一块 发表于 2016-5-11 15:10
[ 本帖最后由 五仁来一块 于 2016-5-11 15:13 编辑 ]\n\n

把刹车当油门了

听说是已经定性了,白车主责。假如是在线内那铁定是追尾,按你说的白车有很多说辞可以免责,交通法也对追尾有明确规定(后车全责),但是交通肇事涉及到人身伤亡,通常有主次比例划分,假如白车司机处理这方面“经验”不足亦或是受良心谴责,如实说出经过,存在恶意报复,危险驾驶,那就另说了。
另外视频看不清楚第一撞击点是否在线内,事故科现场技术认定白车没有完全入线后发生的碰撞,那就完全不是追尾了,那是恶意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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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ries 2016-5-11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按照楼主的说法,最开始思域应该是未打转向灯并道,但是速度很慢,比公交车慢得多,而公交车做出强超强并的举动很容易理解,大车司机不愿意踩刹车,公交车司机判断与其等思域完成并道后超车不如先并道再超车来得快捷。
公交车完成超车后一直在外道,思域冲上来强并的时候无法做出避让的举动,而思域强并很突然,并且是在并道尚未完全完成的情况下踩的刹车,根据录像里刹车灯亮起的时间,刹车踩的很深,基本是停了。
这里有几点可以探讨一下,根据公交车基本保持匀速快速行驶判断当时路况良好,基本没什么车辆,是什么让思域车能以低于限速60很多速度不打灯并道?是什么让思域车主不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认为公交车快速接近后会踩刹车等待他的并道?又是什么让他认为公交车别了他是侮辱了他,他必须带着老婆孩子以比公交车还快的速度(这里请注意开始慢很多,后来快很多,而且公交车还意思超速)超过公交车后在非常危险的距离下进行并道,并且在并道动作未完全完成的情况下踩刹车?
我的理解是,这是一种主人翁精神,当今社会普遍的一种精神,我并道我有理,我开慢车我有理,我开快车我同样有理,别人都得让着我,我不管我是不是影响他人,反正你们都得让着我,而且我的车外面有防护罩,什么撞上来都没事儿,我的车没事儿,你就倒霉了,结果果然公交车跑偏了吧?
我水平不行,我很难理解人的脑子能够转的如此之快,在这么短时间内能做出陷害前车的举动,并且能在如此短时间内克服心理障碍去进行实施,若真如此,那公交司机就是大恶不赦之人,做过很多恶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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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x525 2016-5-11 16:46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 本帖最后由 liux525 于 2016-5-11 16:57 编辑 ]\n\n[ 本帖最后由 liux525 于 2016-5-11 16:48 编辑 ]\n\n公交车司机对路上这样的场景是很熟悉的,尤其驾驶行为不良常引起纠纷的那种,像本次事故的406司机。
他超车时别了白车心里绝对是知道的,白车反超上来要干什么也是知道的。没有减速,反而加速,冲向反道,没有避免事故的哪怕一点点行为,满满的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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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 2016-5-11 16:5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我觉得白车是导火索没问题,但是公交处置不当,公交才是主责。如果公交追尾白车,那么白车主责,公交次责,完全无疑义。
但是公交上了反道,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这就是公交的问题了。

白车大家都知道是开报复车,但是并不好拿出证据来,证据只是他刹车了,他可以说看见路上刮过一张纸以为是小动物,刹车。
法制完善的话需要证明他是故意报复才刹车,这个怎么能证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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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dldaijin 2016-5-11 16:5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都有责任。看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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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二意 2016-5-11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白车犯的错一堆一拉的,但在判决书上,会写明所犯的违法事实是:白车并道时,安全距离不够,并道后造成直行车辆为避让白车,以致酿成重大事故。什么杀不刹车,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了,并道后踩刹车,判决书上,都可以不写。
这个安全距离,没事时,就是贴着人家车头并进去都没人追究,出事了,就得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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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走路的人 2016-5-11 20:0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秦皇岛
白车明显是危险驾驶,加速超车并道未完成刹车,仅这一条就够判刑和主责的。公交车错在操作错误,没有直接追尾白车。前面那些横么主因诱因的只是在量刑和责任划分上可以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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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007 2016-5-11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长春
喜欢走路的人 发表于 2016-5-11 20:01
白车明显是危险驾驶,加速超车并道未完成刹车,仅这一条就够判刑和主责的。公交车错在操作错误,没有直接追 ...

认知是个很致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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