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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生为什么不可以入对口小学?

 楼主| 家有天使宝贝 2015-6-18 17:5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glassport 发表于 2015-6-18 17:29
大连市的规定解释权在大连教育局。教育局给的解释就是我给你安排去哪,你就去哪! ...

这个说法简洁明了,好吧,我也不费那个脑细胞了。
虽然人不是生而平等的,希望国家和社会对那些需要关照的孩子多一分关怀。
否则,他们长大以后心里就会像XXXXX那样充满了偏激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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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ssport 2015-6-18 17:5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家有天使宝贝 发表于 2015-6-18 17:52
这个说法简洁明了,好吧,我也不费那个脑细胞了。
虽然人不是生而平等的,希望国家和社会对那些需要关照 ...

他们是无神论者。敢叫日月换新天。你还想指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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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痒女圭 2015-6-18 18:0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
现将《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暂行规定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已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确保《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颁布前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有效衔接与平稳过渡,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四条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本着依法简化、规范权利、高效便民的原则,对申请人本人的《婚育情况证明》,按下列办法予以规范和简化:
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的,如果婚姻没有变动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
夫妻一方户籍为外省的,《婚育情况证明》应当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但因本人长期工作、居住在户籍地以外,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困难的,可由本人做出个人声明,由本省受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5日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核查,并于收到核查反馈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五条                      申请人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父母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对于申请人父母婚育情况有变动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申请人父母的户口簿、存档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含区、县级市,下同)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条                      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在2013年11月12日以后怀孕的,可以依照本规定办理生育手续。
第八条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自生育申请批准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追回。
第九条                      鼓励按政策生育,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依申请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奖励优惠待遇。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颁布后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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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痒女圭 2015-6-18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一边在违反着国家,省里的规定,制造社会的不公平,一边还装作清高似的在那里喊着不公平。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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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痒女圭 2015-6-18 18:1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和“初升高”问题,2015年5月27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内五区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毕业生的家长们进行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就本市市内五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
问指标
一、什么是“指标到校”政策?
所谓“指标到校”,就是每年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含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招收市内户口的初中本学区学生。市教育局依据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市内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分配到各个初中。中招录取时,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也就是说,对市内户口学生,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都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就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的经历,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近年来,指标到校生的录取比例和最低分差逐步加大,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引导初中学生在本学区学校就读。2015年,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总计划的70%,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录取批次。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初中择校,那么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只能选择统招志愿。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对孩子今后升学会有很大影响。小升初在为孩子选择初中学校时,家长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择校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请让孩子初中到本学区学校就读。
问依据
二、教育部门安排学生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在上面“指标到校”政策中,提到一个“本学区”概念。这里的“学区”,是每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当年常住人口变化,本着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的。各区的年度学区划分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学校依据学生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本学区学生入学就读。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房产证一致,如果这两证不一致,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
问入学
三、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口,均依据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调配
四、除了租房,还有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1.无房产证在其老人、亲属或他人房屋居住的;2.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4.在公建房居住的;5.因房屋动迁造成户口簿和房证不一致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房屋居住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资格
五、外地学生户口迁入本市后是否享受“指标到校”资格?
如果外地学生在户口迁入本市前已经有过择校经历(父母在本市购房的学生没在本学区就读或父母在本市租房的学生没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择校
六、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就学
七、对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在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在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对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初中升高中时取消该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学区
八、小学没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如何回到本学区?
各小学每年都要对毕业年级的学生做学区认定,并把认定结果下发给各位家长。对于一些没在本学区小学就读被认定为“外学区”或“借外”(购房借读生外学区)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的资格,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15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请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孩子办理回本学区学校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学生仍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直接升到学区对口初中。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且初中继续择校,那么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小六归口”具体办理流程为:①现就读学校→②本学区学校(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地学校)→③本学区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④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问就学
九、“小六归口”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户口和房产证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会把孩子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转学
十、进入初中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进入初中后到升入初三之前(升入初三后不再办理转学),初中本学区学生如果因购房造成户口和房产证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不办理转学手续继续留在原学区内学校上学,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考试
十一、小学升初中是否允许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我市早在1986年就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市内五区小学毕业生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免试直升对口初中。因此,提醒各位家长,任何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考试都是违法违规的,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这些选拔性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学籍
十二、是否允许将学籍空挂在本学区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本学区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本学区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学区
十三、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产者或者是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办理转学?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者,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初中学区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为准,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两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A房学区上学,初中学区就是A房学区,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A房学校和B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初中升入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他学区房的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初中学区也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为准,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也就是说,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大学附属学校就读,初中学区就是大学附属学校,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学区房,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学区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初中升入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转学
十四、对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以租房地点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口,初中学区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所租赁的房子为准,除购房后住址发生变化外,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问招生
十五、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实行一次性招生。招生结束后再转入民办初中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在民办初中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问资格
十六、初中在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升高时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初中在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到其他任何学校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以上内容已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各位家长可具体查询。
(信息来源:大连半岛晨报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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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痒女圭 2015-6-18 18:1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家有天使宝贝 发表于 2015-6-18 17:00
这么说倒是有些道理,既然如此,那么教育局网站上为什么明确规定租房可以上学呢?而且,北京租房的就可以 ...

你别扯了,北京学区房都有的10多万一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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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 2015-6-18 21:5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四平
中国痒女圭 发表于 2015-6-18 18:12
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和“初升高”问题,2015年5月27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内五区各小学召开毕业 ...

够详细啊,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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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on 2015-6-19 08:2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其实讨论这样问题没有意义。政府制定出的政策必然是考虑到大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小部分人的诉求只能相对牺牲一下。租房子的毕竟还是少数。现在网络上总有些人希望通过民意来要挟政府来改这个改那个,我觉得用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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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家有天使宝贝 2015-6-19 08:3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昨天大连2台播放了当天的采访,最后教育局给出的解释就是今年生源太多,无法安排。
这些家住马路对面的住户就只能去10里开外的其他学校就读了。
他们要坐两次车,穿越一个马路,绕一大圈花费近一个小时时间才能到学校。
他们的父母呢?更加辛苦,送完他们上学自己再上班,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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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MAYUE 2015-6-19 08:3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在北京租房就能上重点小学?哪来的信息?好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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