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合
时间:2009.11.5
地点:中山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及唐山街中国银行
事项:补交240元,递交贷款合同
早上接到公积金中心电话,到22号窗口补交抵押证登记费80元*3=240元(公积金中心、中国银行、我共三个证,也就是此次交易所改革的重点),今天下午公积金就可以放款,打完还款计划,为了增快进度自己拿着商业贷款合同去银行提交。
银行小伙收了一份合同,这里有了异议,原来的流程办理抵押后合同上面会盖上已抵押的章(证明已经办理过了抵押),银行现在没有收到任何书面的证明来知道该房产已经办理过抵押。并且该小伙说我这份合同是他该政策后收到的第一份合同,中行方面新的具体流程还没有出来,但是拿到 中国银行名头的抵押证 是可以的。
为了增加进度我再此到达公积金中心22号窗口,小姑娘态度很好,和我解释了,这三个证现在代理手里(此代理为房产抵押代理非售楼处代理),要留到办理房产证时用,公积金中心也只是拿到了 公积金名头的的抵押证复印件进行确认放款的。由于我这是第一批办理出来的,她们也不知道具体的办理方法,现在正在和领导请示,还要等待结果。
我预计的结果,抵押代理把中行名头的抵押证交到公积金中心,再转到唐山街中国银行,唐山街中国银行把证及合同递交总行,等待批复然后放款。
希望等待不要太久,这个贷款办理的有些郁闷了!
事实证明小白鼠不是那么好当的!
[ 本帖最后由 〖紫梦〗苹果 于 2009-11-5 16:5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