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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恬园管理中心通知专栏!(2007年11月8日更新)

hyy5194 2007-8-3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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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2007-8-3 22:2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通知一下停车费收了多少?用到什么地方了?
通知一下业主保修的项目都修好了么?用了多久才修好?
通知一下供暖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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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我 2007-8-9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我们报了无数次,31号楼1单元门渗水严重,可是几年了依然无人问津:mad: 每逢下雨下雪,门里都是一大滩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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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喝茶的猫 2007-8-13 15:5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我们单元门也存在漏雨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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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卫道士 2007-8-21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我估计你们领导会后悔的!

原帖由 物管中心 于 2007-8-2 14:25 发表
广大业主:
    你好!家园物业-大有恬园管理中心为了使业主能及时、快捷的浏览到物管中心发布的各项通知、提示,特开设网上通知发布专栏。特此通知。
                                                     ...

我曾经在高新园区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干了5年了,现在离开了,我临走时和领导说:你不让员工上网发言的决定是正确的。什么事情都应该走在台面上才能有效解决问题。这里除了“业委会”这样集体的名称可以公开露面外,所有的名字都是假的,假的后面一般的人愿意发泄一些没有道理的想法,因为你没有办法和“他”一样对骂,更何况又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欠费,物业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服务协议,可是谁又尊重了物业的权利,谁又在论坛上说过:我是欠费户!谁又在论坛上因为自己欠费而间接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而表示了歉意?!没有。我们任何人在不同的小区都是业主,就目前的情况,我看物业好不了,大部分人的心态都是占便宜的心态,文明程度根本没有到位,基本上就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想法。可以说物业费收费率达到了100%,大连就不会有任何一家物业公司亏损,可是那些欠费的就都是有物业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的业主吗?事实上根本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在中国欠物业费,大家都觉得问题不大,因为相关的制约法律条款还没有制定实施,还影响不到我们的生活,于是乎,大家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态下,肆意地拖欠物业费。在香港、在新加坡,因为法律条款制定实施详细,并与每个人的信用挂上了钩,基本上没有拖欠物业费的,甚至在新加坡实施了“托收”。在那里欠了物业费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因为你在侵占着别人的利益,怎么还可以厚颜无耻地振振有词呢?!基于这样的情况,我离开了这个行业。我为这个感到悲哀,也为我们的国民感到悲哀。因为到头来,最终闹得比较大的物业风波吃亏的永远是业主,可是业主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是认为换了一家物业就会好,可是那些赖物业费的业主能交物业费吗?不会,答案是明确的,因为他还会为不交物业费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您说这不悲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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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2007-8-21 16:2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如果交了物业费,家里的问题没解决,不再交下一期费用算不算欠费户?

交了物业费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而拒绝再交和赖着不交,哪种业主多?

[ 本帖最后由 海豚 于 2007-8-21 16: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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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卫道士 2007-8-22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再次探讨

原帖由 海豚 于 2007-8-21 16:22 发表
如果交了物业费,家里的问题没解决,不再交下一期费用算不算欠费户?

交了物业费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而拒绝再交和赖着不交,哪种业主多?

您问得太好了,但不知道是不是很通晓相关物业条例。物业到底是做什么的,OK,准确点讲,物业是个服务型企业,它并不是政府或开发商。我们就要看看家里的问题是不是物业应该负责的,你不能因为另外一个人欠了你东西,你无奈之下找到物业帮忙解决,但因为解决不好就一气之下说:咱俩的帐也算了。你不觉得这样的逻辑很可笑吗?!当然,业主拖欠物业费的肯定有一部分是因为物业服务问题,可是我们仔细分过类吗?恐怕没有,因为在这里,我们在背靠背可以随便说。至于哪种业主多,其实我们都很心知肚明。关键的问题是“赖”的问题到底是不是物业责任问题,如果不是,那这种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赖,也是很可耻的赖!你是哪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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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2007-8-22 15:0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回复 #17 物业卫道士 的帖子

交了物业费当然是谈物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果不是不交也没到理,物业可以去找业主大官司。

我们就讲物业费和物业公司服务的问题,不属于物业的问题,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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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 2007-8-22 15:1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物业卫道士 :

不用离题太远,9楼、13楼、14楼的问题按照相关条例,应该谁来解决?

这个帖子没有必要挂在上面了,请斑竹撤了吧。

[ 本帖最后由 海豚 于 2007-8-22 15: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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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物管中心 2007-8-28 09:3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代发居民委通知!

                                              紧 急 通 知
社区居民们:
1、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指示,凡户口在本社区且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如有下列病症的请速持户口本、医院证明、2007年医院收据到王家村委员会三楼办理登记(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红斑狼疮、中晚期肝癌、传染性肝炎、肺结核、糖尿病、精神病。)
2、如有一、二级残疾证的人员,也请带户口本、残疾证速到王家村委员会三楼办理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29日晚5点。过期不在办理。望广大居民周知!
                                            
                                                                         王家村民委员会
                                                                         200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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