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物管中心 于 2007-8-2 14:25 发表
广大业主:
你好!家园物业-大有恬园管理中心为了使业主能及时、快捷的浏览到物管中心发布的各项通知、提示,特开设网上通知发布专栏。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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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高新园区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干了5年了,现在离开了,我临走时和领导说:你不让员工上网发言的决定是正确的。什么事情都应该走在台面上才能有效解决问题。这里除了“业委会”这样集体的名称可以公开露面外,所有的名字都是假的,假的后面一般的人愿意发泄一些没有道理的想法,因为你没有办法和“他”一样对骂,更何况又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欠费,物业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服务协议,可是谁又尊重了物业的权利,谁又在论坛上说过:我是欠费户!谁又在论坛上因为自己欠费而间接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而表示了歉意?!没有。我们任何人在不同的小区都是业主,就目前的情况,我看物业好不了,大部分人的心态都是占便宜的心态,文明程度根本没有到位,基本上就是“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想法。可以说物业费收费率达到了100%,大连就不会有任何一家物业公司亏损,可是那些欠费的就都是有物业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的业主吗?事实上根本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在中国欠物业费,大家都觉得问题不大,因为相关的制约法律条款还没有制定实施,还影响不到我们的生活,于是乎,大家在一种“法不责众”的心态下,肆意地拖欠物业费。在香港、在新加坡,因为法律条款制定实施详细,并与每个人的信用挂上了钩,基本上没有拖欠物业费的,甚至在新加坡实施了“托收”。在那里欠了物业费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因为你在侵占着别人的利益,怎么还可以厚颜无耻地振振有词呢?!基于这样的情况,我离开了这个行业。我为这个感到悲哀,也为我们的国民感到悲哀。因为到头来,最终闹得比较大的物业风波吃亏的永远是业主,可是业主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是认为换了一家物业就会好,可是那些赖物业费的业主能交物业费吗?不会,答案是明确的,因为他还会为不交物业费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您说这不悲哀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