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南风景物业公司撤出去之后,我们才知道这个经营性用房的问题。仅因为这个问题而影响了我们小区全体业主的很多生活上的不便,这倒都也是些小问题,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冬季取暖,这个管道图到底应该向谁索取?应该是开发商吧?那么,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去直接面对开发商来谈问题了?物业公司当初没接管,现在又撤出,我们何必还非得需要个中间环节来周旋这件事情?
所以,业主委员会的同志们,这个问题的解决好像已经迫在眉睫了,关于经营性用房等问题我们仍然可以等待,物业公司的进驻我们也可以暂且不去着急,对吗?
诸位业主,大家说呢?
开发商又在寺儿沟开发了新的楼盘,甚至广告都打在了我们小区里,为了扩大影响面,我们是不是应该造点声势?把开发商的名头打出来,曝曝光,岂能让他们这样有恃无恐?
同意的业主们请跟业主委员会联系(本人不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不妨再登登报,甚至上上电视,问题解决了,我们的房产不就值钱了吗?(针对下面贴的“ 老这样曝光影响房产价值”一说)
最主要的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还有,既然物业公司已经撤了,为什么在我们的小区内还住着曾经工作过的人员?他们既然不继续为我们服务了,在继续住在这里,就属于视我们小区为破烂收容所了吧?我们是不是应该报请公安部门来解决这个事情?或是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们能和以前的物业公司联系上的话,应该把这件事情提出来?毕竟是闲杂人员,频繁出入、洗涮、晾晒,很不体统,我们不应该视而不见!
12号楼的 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