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缘修道 发表于 2017-10-9 11:13
交法规定的
是2011年的交通法吧?
查了一下复制过来,看看是不是这个: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不允许超车是有前提的,很多高速的隧道里没有应急车道,而且照明不好甚至没有照明,画的实线,当然在法规规定之列。
像金州隧道和松树岭隧道,主路跟隧道条件一样,地面画的虚线。而且隧道进口也没有禁止变道标志,金州隧道有限速100的标志,松树岭隧道限速80。
你可以表达对瞎鸡变道的愤怒,我也一样,但你不能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