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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人大代表七大罪状
金龙鱼粮油大连经销商张和祥在甘井子法院叫嚣:原告诽谤我雇凶杀人,我每年上缴1700多万的税,政府奖励我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能干那种事吗?!我非要告他诽谤罪。当庭法官头不抬,眼不睁地说:本庭只审理漏水案,不受理雇凶杀人!你可以另案起诉。
但事过了九个月,还不见起诉诽谤罪的半点动静。是做贼心虚不敢起诉,还是证据不足不能起诉?不管怎样,先按后者试探一下,现收集了张和祥的七大罪状供其作为诽谤罪的证据。
一、雇凶杀人。11,30日在广场东雇杀手将一病弱老人残害;
二、制假售假。多次将水淹大米和过期粮油再装袋销售;
三、冒充人大代表到处招摇撞骗。骗来骗去终于骗进业委会;
四、违章建筑。违章盖二层楼遮挡邻居光线,被执法局强拆;
五、水淹邻居。为报复举报人不仅大开杀戒,还放水淹众邻;
六、销售中高额行贿。铁路、石油厂等国企纪检已介入调查;
七、破坏国家优生优育政策,纵子乱伦,诞下两个辈分不清,骨水倒流的病残仔。
我们愿对上述事实的真伪呈负一切法律责任。
——玉带路59号楼两案受害者 201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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