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前面一部分人的看法,如果是共同还贷款,就写共同的名字,你说贷款你还,那么全用公积金还够吗,如果还得从工资中透一部分,那两个人势必要共同分担,写两个人的名字是正常的。
如果你家全款,或者你的公积金足够支付房贷,那就写你自己的名字。你媳妇的公积金如果给她父母买房,你也别有意见。
女方提这个要求,一种可能是小农意识,还有可能是她家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不然她父母肯定会出钱的,并且你也让她没有安全感,她怕万一以后你变心,她赌上了青春跟了个人渣,到时候分手什么也得不到,万一有了孩子更悲催。
不管这女人怎么做,始终处于弱势,要了没理,不要没底。
全凭楼主做为男朋友怎么处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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