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你看一个,也是家长写的,我觉得这个学校太差。
致正学校请告诉我
—扣孩子的住宿费,情存何方、理出何处?
—扣孩子的住宿费,情存何方、理出何处?
我是学前班XXX的家长,今年我孩子3月进入致正学校学习,缴纳学费的同时一次性交了5个月共1900元的住宿费,不到一个月后,因为发生了“宿舍鬼故事”、“孩子脸部擦伤校方处置不当”、“门卫不配合住宿过渡期安抚”三事件,从孩子身心健康及安全考虑改为走读,学期行将结束,当我找到贵校退住宿费,贵校在收取实际一个月的住宿费后又扣除掉一个月费用,实际只退了3个月的费用。我认为,孩子中途不住宿的责任在校方而非我们的原因,致正学校扣掉一个月的所谓“手续费”是极其不合理的,也缺乏一个善良人基本的良知与道德,是对孩子的权益的藐视。
导致我孩子中途不住宿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事件:
一、“宿舍鬼故事”事件。
孩子住校后安排与两个高年级学生同寝,但每到临睡时,高年级的孩子为了尽快让孩子安静,常常用一些鬼怪故事吓唬孩子,因此孩子对寝室充满了恐惧,每到晚上总是在与我们打电话时大哭大闹着要回家。
二、“门卫不配合住宿过渡期安抚”。
孩子刚住校,一下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再加上“宿舍鬼故事”的上演,孩子极度不适应,故此,刚住校时我们只得接一天住宿一天,由此,学校门卫(年纪大较矮小的那位)极其不情愿,总是黑着个脸训我们“就你家特殊!我有那么多时间专门给你家开门啊”,在忍无可忍中,我曾与其爆发了激烈的语言冲突(另一位门卫及管生活的王老师当时在场)。
三、“孩子脸部擦伤校方处置不当”事件。
本学期3月22日下午,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园户外放风筝,高低年级混在一起,结果一五年级学生不慎将风筝线缠到我孩子腿上,导致其摔倒在地面红砖上,脸部擦伤面积约3x2cm²,孩子被摔伤后,并未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也没做清创消毒处理,而是简单敷了点芦荟膏完事,回家以后,创口并发感染,我们只得送到医院从新处理伤口。
从情理角度看,关于事件一:
高低年级孩子混在一起住宿,从某种角度来说,有利于孩子的心理成长,但是,贵校是否应对共同住宿的高年级孩子进行并必要考察训导及选拔?据我所了解,那个讲鬼故事的孩子比较顽皮淘气(这位孩子家长,此处仅是对您孩子性格的一种中性评价,并无他意,如有得罪,请海涵),他这样的性格适合带学前班的孩子吗?再有,孩子住校期间晚间总是哭闹不愿意住校,你们又为何不及时与孩子沟通了解,而非得等到事情一再发生直到我们家长与孩子沟通后才能知悉真相?
二、关于事件二:
学前班孩子,不满6周岁,心智还极其稚嫩,突然一下子远离爸爸妈妈的呵护关爱,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学习生活,可不可以给相关工作人员强调一下,对此类事件人性化一些,给孩子一个缓冲过渡期,以让其逐步适应住宿生活?
三、关于事件三:
组织户外活动,作为家长的我们积极配合和支持,但是,学前班孩子基本都是5岁左右,将这些步履似乎还多少有些蹒跚的孩子与那些8、9岁,甚至是11、12岁的学生混同在一起,跑着、跳着放风筝,且还是在那些表面粗糙而坚硬的红砖铺就的地上,贵校的安全意识何在?孩子的脸伤了,受伤面积约3x2cm²,虽不算大事故,但也非一般的小刮小蹭,贵校既无校医也无救护处置药品,为何当时不立即送到附近医院或者诊所包扎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却仅仅随便敷点芦荟膏就完事?请问,你们的责任心、爱心何在?
组织户外活动,作为家长的我们积极配合和支持,但是,学前班孩子基本都是5岁左右,将这些步履似乎还多少有些蹒跚的孩子与那些8、9岁,甚至是11、12岁的学生混同在一起,跑着、跳着放风筝,且还是在那些表面粗糙而坚硬的红砖铺就的地上,贵校的安全意识何在?孩子的脸伤了,受伤面积约3x2cm²,虽不算大事故,但也非一般的小刮小蹭,贵校既无校医也无救护处置药品,为何当时不立即送到附近医院或者诊所包扎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却仅仅随便敷点芦荟膏就完事?请问,你们的责任心、爱心何在?
再从法的角度看,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相应责任。我孩子到贵校住宿,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这一系列的事件,致使孩子住校期间身心处在不安的状态,并造成了面部擦伤的后果;不仅如此,贵校还违反一个班20个学生的承诺,将一个学前班的人数扩至30人左右(家校本、招生简章及贵校网站均有凭证证明),作为家长的我们认为,基于贵校违约在先,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再依据≤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民办学校学生退学(含转学、休学,下同) ,学校应当区分不同责任, 按照成本补偿和违约补偿的原则进行退费结算。请贵校看清楚,这里的退费原则是“区分责任、违约补偿",从我们的遭遇看,请问责任在谁?又是谁在违约?
按照上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学校仅仅是在因学生自身原因而退学时,才可扣除一学年住宿费的10%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我认为贵校扣除我们一个月的所谓手续费,于情于法都是站不住脚的,一个月的住宿费,也才390元钱,但我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起码的诚信与良知及我们的尊严问题,孩子受伤,始终我们没对贵校说过什么过激的话,甚至带孩子去医院处置的药费都没找贵校报销,仅仅是由住宿改为走读,这样的情况下,贵校还要扣除我们一月的费用,请问,你们的情存何方、理出何处?
贵校所称耗时20年编就的“立德工程”宣称贵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孩子的教养和高尚品德,让孩子从小懂得做人的基本规范和做人的最根本的原则”,须知,言传更需身教,再怎么正确的理论,如果只是口中说说,又有何意义呢?话,我不想说得过于犀利激烈,毕竟孩子在贵校学习了一学期,彼此间多少也留下了些记忆,真诚期望,贵校能在这一事件给我一个有理有据的回复。
贵校所称耗时20年编就的“立德工程”宣称贵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孩子的教养和高尚品德,让孩子从小懂得做人的基本规范和做人的最根本的原则”,须知,言传更需身教,再怎么正确的理论,如果只是口中说说,又有何意义呢?话,我不想说得过于犀利激烈,毕竟孩子在贵校学习了一学期,彼此间多少也留下了些记忆,真诚期望,贵校能在这一事件给我一个有理有据的回复。
学前班XXX家长
2013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