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8日夜,市、区两级供热办联合新闻媒体兵分五路前往中心城区供热站点检查。检查中,绝大部分中心城区的供热单位运行正常,能保证居民供热,但少部分供热单位存在提前停炉、停炉时间间隔时间过长、供热运行记录填写混乱等问题。对于违规的供热单位均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并相应扣除供热质量保证金。
记者跟随的检查组,一夜共检查6家供热站点。20时45分,检查组来到供暖集团向阳街锅炉房,锅炉已停炉,只有一名维修人员在值班。20时58分,司炉工被维修人员找回。此时,供回水温度均为48℃,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虽然水温达标,但是供热运行标准要求22时前不准停炉。停炉过早,凌晨时很容易导致居民家中室温明显下降。”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天气越来越冷,各供热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大连市供热运行标准》,提高供热运行参数。单体锅炉在40吨/小时以上,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区域锅炉房必须实行连续供热;其他分散小锅炉房每天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22时前不准停炉,夜间停炉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各供热单位要确保用户室温达标,对保温效果较差的顶楼、把边用户,要告知做好保温防寒措施,保证供热效果。
下一步,市、区供热办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形成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供热单位将严肃查处,并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