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规定: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村民的,以所在县(市)区农村村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具体执行下列规定:
(一)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的0.5倍征收。
(二)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的1倍至2倍征收;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的3至4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其他条件的夫妻,但女方年龄未满26周岁再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的1倍征收。
(四)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多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于生育之日起1年内主动报告的,按照计征标准的5至7倍征收;超过1年在2年内主动报告的,按照计征标准的6至8倍征收;超过2年在3年内主动报告的,按照计征标准的7至9倍征收;超过3年未主动报告或未主动报告经举报查实的,按照计征标准的8至10倍征收。
(五)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多生育2个以上子女的夫妻,以多生育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
2011年大连社平年收入水平在2万5左右。5-10倍就是12.5万到25万
每年社平涨幅都在3000左右。也就是每年的罚款都要多出1万五到三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