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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了,看政府管不管!还有王法不成。

Z0 2012-5-6 19:5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龙王塘一号小区吉星物业公司物价局批复的临时收费标准已经过期,却拒不重新取得物价局批复,仍然使用已经过期的临时收费标准向业主收费(临时收费标准1元,高于其三级物业资质征收上限的7角,该公司去年刚刚申报三级物业,尚不知是否批复同意),业主尽力与其沟通,希望其向物价局重新核准,奈何其根本不管法规,反复回答:大连都这样,不需要重新核准,临时的标准就是以后的标准。

盼有关部门纠正其违规行为

附:已过期的收费标准
关于龙王塘1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大价发[2011]32号
大连吉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王塘1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大发改收费字[2009]499号)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经审核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临时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00元。临时收费标准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两个月须到市物价局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收到此文后,你单位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此批复自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起执行。

大连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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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26

菊与刀 2012-5-6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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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派。 2012-5-6 20:2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你没理解王法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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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wg 2012-5-6 21:5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万税万税万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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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0 2012-5-7 08:1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5# kiuhygt20


    不成功只能拒交了,纠纷就是这么产生的。
    我就纳闷了,这人不讲理怎么还就这么硬气呢,一点也不心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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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山是我开 2012-5-7 08:3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业主都拒交受害的还是业主。问题的关键是1元的物业费现在不算太高,如果他们的服务勉强值这个价,我看还是息事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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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yunfeng 2012-5-7 09:1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说1元不高的朋友,那是龙王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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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engtingdl 2012-5-7 09:2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可别鸡蛋碰石头!: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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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蚯蚓 2012-5-7 09:2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龙王1号和二期海尚明珠总被业主在民意网投诉物业各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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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线 2012-5-7 09:4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你没理解王法的含义。。。
乐天派。 发表于 2012-5-6 20:20



    指教: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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