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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关于劳动法带薪休病假的问题

白天阳光 2012-3-7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我觉得楼主,你的医疗期是6个月。
另外无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只要是在中国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国的劳动法。
对于楼主只能表示同情,你的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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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it331 2012-3-7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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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病,又不能工作,还要丢工作,怎么办?等死?
股评 发表于 2012-3-5 01:10

企业没有这样的社会责任吧,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有限的
不能说有病了,企业啥都全负担了。国家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了企业承担的责任上限。

其它的责任应该是医保、社会或是执  政  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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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阳光 2012-3-7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不知道你的病情,如果是 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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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阳光 2012-3-7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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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阳光 2012-3-7 11:0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只能帮你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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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评 2012-3-7 21:1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12# rabit331


    政府官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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