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楼上说法,这是一个老头,人老了都有可能糊涂,都有可能邋遢,每个人都不除外,请不要用这个词对待他,这不是儿女可以不养的理由。
按楼主的说住址来看,这老头女儿家就在我家后楼,老头流浪在我们附近好几年了,精神不像有多大问题,夏天住在56号楼跟下草坪边,冬天没看到,今天才从楼主这里得知冬天竟然睡在楼道!这老头一年四季穿个棉大衣,里边有时光膀子,有时穿件捡来的破内衣,鞋也是从垃圾箱翻出来的...
咱小区有没有在法院工作的人员,或者认识相关人员,请想办法提供一下法律援助,对待畜生,去讲道理是没用的,强制其尽赡养义务或提供赡养费才是硬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