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买的房子,买房时候上家把07年欠了点物业费就给补上了。买房后,和你一样的想法,都是恶性循环,我也不管别人反正物业费也不多,就交了吧。可11年告诉我,我还欠她们07年得一段时间物业费,除非我拿出证据来。
刚搬来时,向楼管员说楼道都退皮了,她说给修,慢慢来,还没有轮到我的这栋楼。我说防盗门怎么不好用,她也说一点点修,好多单元都不好用了。于是我就交这物业费,就期待着他们一点点进步。
可如今呢? 楼道简单处理下不费钱吧
竟然向我要07年得物业费(这物业费,上家绝对补上了。过户的时候楼管员提过,她旁边的人看账本说补上了)。于是我恼了,从11年开始再也没叫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