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老赖 发表于 2013-1-19 12:14 
楼主,您好!
2012中考,同一重点(示范)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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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指标到校的分数线,各个初中学校各不相同,按照规定(同一重点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也就是最低(差)学校的指标分数线,和最高(好)学校的指标分数线就应当可以差30分。指标到校,最大可以降低35分录取。假定那所最好的学校有2个名额.(比如有些热点校本学区人数少,学区尖子有多,那么这两个占指标的学生就从613分开始录。他两都是612(假定).这所好学校就被确定为最高学校的指标分数线。即612就成为其他学校参照录取的标准。降35分的标准线就确定为612—30=577分。分数线自然超过35分,甚至更多。这样看来,降低的分数大于火等于35分是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