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我于五一广场的天艾瑜伽馆办理了二年的瑜伽课,这二年的瑜伽课如果有事情可以请4个月的假。我今年1月份摔伤膝盖,当时我的会籍顾问说我可以做瑜伽,不会影响到膝盖,所以我就坚持做了一个月。由于膝盖一直疼,所以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我膝盖已经转成慢性了,必须要休息不能再做瑜伽了,我就休息了四个月(请假四个月),我膝盖因为是慢性病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其实也很担心等我好了以后万一瑜伽馆不在了怎么办,所以就跟瑜伽馆协商退卡事宜,瑜伽馆以合同上和约为由不给退卡,我咨询过很多律师,所有律师都说他们是霸王条款可以退,我也找到了北京街工商管理所进行调解,但最终调解失败。
我们百姓现在对他们的行为很无奈,六千块钱也不是小数目,难道就没有能管他们的王法了吗?对于我们这种提前消费,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锻炼就不能退钱,我们百姓应该去哪说理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