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rio 于 2010-10-14 13:34 编辑
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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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权利或受到损害
据悉,有关规定表示,以“小产权”房为标的的合同因违法而无效,购买人无法获得产权登记或过户登记,不能成为房子的所有权人也无法再行转让;如果房子出现质量问题,也很难维护自身利益;若以后遇到国家征收,按规定也只补偿给所有权人即村集体和村民。此外,这些“小产权”房很可能因违法而被强行拆除或没收。总之购买人的利益将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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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去年发布的《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也再次强调:“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经规划,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向集体组织以外的居民销售,并且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