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抽检61家游泳场所其中26家卫生指标不合格
时间:2009-08-26
近日,大连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大连市现营业的61家游泳场所的8项卫生学指标进行了检测,24日检测结果出来,61家游泳场所中有26家不合格,占被检测单位的43%。大连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对不合格游泳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被检查的大部分游泳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较好,地面无积水、无痰迹和各种废弃物,各种辅助设施和通道中基本无异味,游泳池水表面无漂浮物,公用的拖鞋等也能够做到一客一消毒,游泳池水都能够按要求投放消毒药品,起到有效的消毒杀菌作用,水质检测各项卫生指标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游泳场所部分卫生学指标不符合要求,存在危害游泳者健康的隐患:大连步云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普兰店市光明温泉洗浴中心、普兰店市安波深泉疗养院游泳池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大连嘉信国际酒店、瓦房店龙馨温泉宾馆、瓦房店泉馨山庄、瓦房店龙门温泉山庄、普兰店市安波李逵温泉疗养院游泳池水中细菌总数超标;大连锦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韦德伍斯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游泳池水中尿素超标,浸脚池水中余氯浓度不达标;大连华宇健身有限公司、大连蓝堡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疗养院、大连点石健身会所有限公司、大连长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东方休斯顿大酒店、瓦房店虹桥温泉宾馆有限公司客房部、大连银帆宾馆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中余氯浓度不达标;大连顺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海国宝温泉健康公馆、大连富丽华大酒店游泳池水中余氯浓度不达标;辽宁省游泳运动训练中心、大连香洲大饭店有限公司、大连傅家庄国际村有限公司、大连南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日航饭店、大连凌井大酒店、大连御华阁康乐休闲中心浸脚池水中余氯浓度不达标。
据大连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大连市游泳场所主要是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池水进行消毒,至于加消毒剂多少是根据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值的监测结果来调整的,而该值在国家卫生标准中有严格规定,并不是加入越多越好。因为加氯过量,会产生大量使人感觉不舒服的氯臭味,并且刺激皮肤粘膜;加氯过低,就不能有效地控制细菌和病毒的繁殖。细菌总数超标、大肠菌群超标说明其池水未加入消毒药或消毒药量投入不足。尿素超标说明其池水新水量补充不足(按要求每日需补充5%~10%的新水)。如果游泳池水质恶化,可引起传染性结膜炎等多种疾病,危害游泳者健康。
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大家,由于游泳场所人群比较密集,游泳者会把各自身上的分泌物如汗水、皮屑等带入水中,污染池水。受污染的池水中各种理化指标、细菌总数等会不断递增。所以,游泳者进入游泳池前要淋浴,以洗去体表污物,然后在浸脚消毒池内对脚部消毒,以减少池水的污染程度,减少疾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游泳后用淋浴洗净身体,用眼药水滴眼,以预防沙眼、眼结膜炎的传染。凡患有肝炎、肺结核病、肠道传染病、性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精神病、肠道传染病者不能入池游泳。
[ 本帖最后由 松牌鸭头 于 2010-8-29 15:0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