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鯨禁令的演變國際捕鯨委員會1986年通過《全球禁止捕鯨公約》,禁止商業捕鯨,但允許捕鯨用於科學研究。1986年國際《禁止捕鯨公約》生效後,世界各國宣布放棄商業捕鯨,包括日本。
2006年在加勒比海島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的國際捕鯨委員會第58屆全體大會,7月18日以一票的微弱優勢通過了一項表示支持恢復商業捕鯨的意向性議案《聖其茨和尼維斯島宣言》(St. Kitts & Nevis Declaration)(中國投棄權票),但要推翻1986年的該委員會的商業捕鯨禁令需要得到75%以上成員的支持。所以該《宣言》對大會的影響尚不能明確。
此外,在「取消小型鯨豚類保護」提案中日本以兩票之差敗落,其中共有63國進行表決,瓜地馬拉和塞內加爾未出席。宏都拉斯原本支持日本,但在該提案上投了反對票,中國支持,丹麥棄權。
「匿名投票」提案中共有64國代表投票表決。通常支持日本的索羅門群島棄權,宏都拉斯再次動用否決權,瓜地馬拉和塞內加爾仍舊未出席會議,挪威、冰島、中國投票贊成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