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ppoe1211 于 2010-5-6 22:54 发表
那你叫卖家拿60双鞋的话,按照你说的法律条文,那不是直接把卖家往3年里送嘛!
太狠了!
都别吵吵了!
别老想着把邻居往监狱里送,这是和谐的社会,我们是和睦的邻居!
睡觉!:D
没人会这样做,我不是闲的没事干,不过这里真的有人闲的没事干就跟我没关系了。
举报走私需要很复杂的程序,要立案调查好久,跟我没有利益关系,我也没闲大的。我只是这么说,意在证明个人观点就是,如果丰源厂真的是做来料加工的话,海关对它们监管会很严格,不会有人敢去冒这个险的。这也不是通过所谓的关系就能弄出来的,你要说一双两双我倒也相信,60双上百双的,说实话,不是吹大了就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
严格说这里面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了。走私罪可以个人或者单位,对单位处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判刑,个人直接判刑并处罚金。但是如果按照楼主所说的如果属实,应该是盗窃罪,这个数额大家自己去查。
我只是说法律而已,没人会这么做,话赶话。楼主证明真实就好,大家都等着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