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以前我们嘲笑美国的法律是在“保护坏人”,可现在我们呢。。。。
小偷被人发现都理直气壮,这是为什么?!
他把你打坏了,他没钱赔,你得自理
你把他打坏了,你得全赔,要是死了你还得进去(如果开车追小偷导致其出交通事故死亡,即使不是你撞的,但因为你追了,你就有责任)
你没打他,把他交派出所了,可能会因为偷的金额不够,“教育”一下,或者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而这时你可能会被报复。
我们一老老实实守法公民,怎么就这么倒霉!也许我们真应该说“你打了我的左脸,那也请把我的右脸也打了吧”!
[ 本帖最后由 alex504 于 2010-4-3 22:2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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