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兴化人。三岁丧母,养于后母盐城郝氏,所以少时在盐城外氏家读书习画。乾隆元年(1736)进士及第,七年任山东范县令,十一年调潍县。为官清正极得民心,因大荒之年开仓救灾得罪了上官,被诬罢官。据说:“去官日,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潍人为建生祠”,其得民心如此。去官时两袖清风,颇为清寒,他的《予告归里画竹别惟县绅士民》可证:“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鱼竿。”回到家乡后只好仍然过着卖画的生活了(四十岁以前就在扬州卖过画)。
郑板桥在艺术上也是被称为“诗、书、画三绝”的,但他的“三绝”却有其特别更高的意义,这就是更充满了人民的声音。无论他的家书、诗文与画跋莫不流露出来这种为民请命的心声。他的画主要是兰、竹,题材虽少,其意颇深。首先是从种竹、写竹之师造化而来是不用说的,文人画家写竹石无不强调写意,但对写意的理解,却有不同。郑板桥就反对当时一般所谓的“写意”,他说:“写意二字误多少事,欺人瞒自己。再不求进,皆坐此病,必极工而后能写意,非不工而遂能写意也。”而板桥的外师造化并非不写意,也是有其个性和创造的。他在其《题画》中说:“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雾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乎哉!”艺术是创造,是主客观的统一,不如此何能独具风格而有新意。郑板桥的竹其意义尚不止此,而还与现实生活的人民性结合起来,你看他在惟县署给上级巡抚老爷的一幅竹图上的题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史,一枝一叶总关情。”如此关心民疾在其诗画书信等等上面比比皆是,这就难怪他的画被人们特别珍视和喜爱了。当然其所以为人所重也还是必须通过其艺术性的美才得来的。他的竹、石、兰等都能别具风格,潇洒之中有一种傲骨清音的在。此外他还有许多独到的美学观点与入世见解,不是本篇所能一一尽之的。总之,郑板桥虽然不过是一个文人画家,不能不受其时代局限,所画题材也有限,不过是竹石之类的所谓“君子”,然而他却是把它更推进一步予以大众化、人格化,这就是他艺术所具有更高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