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早上8:30,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房屋共同居住人状告国土资源局违法为产权人办理产权证,要求依法撤销产权证的案件。
此案件的原告为孟庆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王成和的老婆)状告国土资源局说11年前买房改房产权的时候她作为共同居住人毫不知情,所以要求撤销产权证。原因是这样的,此房为原告孟庆华公公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次遗产有三个合法继承人,其中小女儿在2006年死于红斑踉跄肺癌,所以她的儿子依法代位继承母亲的份额,他的舅妈(孟庆华)和大舅(王成和)不承认他有继承权,并且率先起诉要求撤销房产证,企图独占遗产。
王成和为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以前为大连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干部,他的律师用这个来威胁其他当事人,并且在法庭上说他当时办理手续的时候都是王成和私自带人签字,并且私自刻他老婆的印章办理手续,他的老婆以共同居住人不知情的原因要求撤销房产证,企图独占房屋,王成和作为**党干部竟然承认自己做违法的事儿,他目无国法,就是为了独占此遗产。
他外甥是大连某学校保送到新加坡的留学生,家里为了给母亲治病卖了房子,四处借钱总共花了56万,为此欠下了10多万的外债,他也因为这个无法继续在新加坡深造,被迫回国,前途蒙上了一层阴影,但是他的大舅却在这个时候不认他这个外甥了。
**党干部联合欺负这样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并且对簿公堂,这个社会还有公道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