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长大了,不该有娃娃了,不过这个,是妈妈昨天买个我的,看,标签儿还没撕呢
我小时候,我的第一个娃娃也是我妈妈买给我的,那记录了我童年里的不短的一段光阴……
我记得在个人主页里,童年的那一块儿是这么写的:
墙头、杨树、塑料娃娃--童年
我小的时候很不合群,时至今日,这个事实或许只有我亲口说出来并且务必郑重其是配以诚挚的表情才会有人相信。记得那时候我很乖,干的最有个性的事情也不过于吃个生饺子之类的。这种状况让家人很是放心,因为我的活动范围大都在自家院子里,当然,也包括墙头、或房顶上……
院墙的那面就是一所学校,再具体的说,和最近一趟砖瓦教室只有2、3米的距离。这条路是不通的,在一棵大柳树下结束了,所以没什么人来。倒是中午的时候,总见到一对谈朋友的依在墙角坐着说话儿。如果此时我在墙头坐着,他们就不讲了,单对我问着问那,我当时觉得,我值得这么大的孩子仰着脸说话特了不起,所以压根儿就没想过趁早从墙头溜下来比回答问题更重要……
之所以顺着墙爬上房顶是因为那三棵白杨,爬上房顶是和他们接近的方式。躺在瓦楞上,干干爽爽,和天之间没有任何障碍,杨树的叶子哗哗作响,即便在离开地面这么远的地方,仍会闻到叶子经年腐烂后泥土的芳香。
再怎样,也没有哪个女孩子的童年是离得开娃娃的,我的第一个娃娃是妈妈买给我的,那时候,妈妈在丝织印染厂上班,中午要回家吃饭,一天,她从她的蓝布兜兜里掏出这么一个娃娃,就是那种塑料的,头和胳膊腿都能掰动的那种。我清楚的记得那个娃娃要5块钱。现在算来,妈妈那时候每个月赚35块6,这种比率的概念我历来搞不清楚,我只知道,现在如果让我花100块买个娃娃,那将足以给我的花销记录涂上腐败的一笔。
我是真的喜欢那个娃娃,常把她抱的紧得不能再紧了,狠不得吃了她,从那时候起,我渐渐意识到我喜欢什么东西,第一个反映就是--吃下去。吃不下去的,就咬一口,或含一会儿,这个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恶习是我在拥有第一个喜欢的东西时养成的,那一年,我5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