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职 能
市城建局是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市城区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风景区(以下称城建行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县(市)、区实行行业管理。
(二)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审查、实施城建行业的中长期规划。
(三)编制中心城区城建行业的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县(市)、区的计划实行行业指导。
(四)监督检查城建行业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拟定、报批城建行业管理的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政策以及技术管理的规范发标准,并组织宣传、实施。
(五)负责全市有关城建行业各类工程的技术、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使用。
(七)负责城市道路(含明沟暗渠)挖掘、占用的审批、收费工作和户外广告、牌匾设施设置审批、收费、管理工作。
(八)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组的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九)负责组织、安排市区公园、海水浴场、风景区、游园广场以及园林绿地内服务设施的设立和服务工作,并结合专业特点审定生产和经营工作。
(十)负责市区内占用绿地、砍伐(移植)树木的审批工作。
(十一)协调、组织、检查、指导各区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十二)承担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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