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个普通的患者!事情是这样的,5月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我们现在的条件不允许我留下这个孩子!于是我按照报纸上的宣传去阳光医院做了可视无痛人流,在做的过程中我知道大夫是别的地方借过来的,他们的大夫回家探亲了!(这是不允许的,医师只能在注册的医院行医),但是我没有多想,只想安全做完就好.可是事与愿违.做完后我一直流血不止,术后20天我去医院复查,B超医生告诉我没有问题,恢复的很好,可是我仍然流血,而且越来越多,这期间我经常请假在家休息,同时还要吃补血的药物和止血的药物>一直到40多天后,我自己排出一物,去他们医院询问还告诉我可能是自己长什么不好的东西了,于是我去医大做病理,结果是残留的胚胎!我一气之下跑到医院理论,他们给的答复竟然是给我赔偿手术费,注意了,这里面还不包括麻醉费和麻醉药品费,甚至术中监护费都不包括,对我的精神和身体造成的伤害更是不闻不问,我想让大家给评个理,医院应该这么做吗?同时我也告戒大家,有病一定要去正规的大医院,避免上当受骗,也不要轻易相信报纸上面的广告,切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