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2天大雾,连续2天听广播说开雾灯不要开双闪。但是上网查了下2019新交规:
在恶劣天气中,应该做到: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条,将受到6分的处罚。
显然,对于大连这两天的大雾,开雾灯是对的,但开双闪(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是对的。
这个问题,曾经在老版天健网车友论坛有车友清晰阐明过,希望车友们再次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