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封闭小区,停车位有限,但基本能满足小区业主自用,停车费是按年预付,没有固定车位。
最近发现小区物业开始白天大量放行外来车辆当收费停车场用,搞得业主要不被外来车辆堵住出不去车,要不就是白天回来没有车位。
即便收费也没像正规停车场那样立牌,只是门岗贴张纸条标一下价格。小区周围有交警大队施划的蓝色编号免费停车位。
一是业主已经支付过停车费了,相当于车位有独占权,物业不能再对外出租。
二是小区公共用地也是业主花钱买的公摊面积,首先应满满足业主需要,物业无权利用公摊面积盈利。
多次找物业经理交涉拒不整改,请问这件事往上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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