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停车矛盾都老生常谈了。
很多人说什么没有收费许可属于违法啦,宪法规定居民有通行权,物业无权阻拦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啦等等,
搞得单纯天真的老百姓真以为自己活在法治社会似的。
今天我用自己亲身体验的实际案例告诉喃们,败彪了,你以为这里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吗,醒醒吧。
具体哪个小区就不说了,前期同物业的各种恩怨也不细说了,就当一故事看看就过了吧,如果对你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有个参考就算值了。
简单介绍下起因吧,因对物业的不作为,不负责,无许可收地下停车场停车费有意见,所以没有交物业费,停车费。
前期多次沟通无果,物业强制禁止本人车辆进入小区,忍无可忍砸了小区门岗的拦路栏杆,物业报警。
处理的结果是派出所不管你和物业的各种恩怨,不管物业违法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就给你两条道,
要么和物业私下协商赔偿栏杆,要么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行政拘留你(对出国,银行等业务产生影响)。
当然,如果你可以豁出去抛开一切,拿挺机关枪挨个突突,留颗子弹给自己,也许会对中国的法治进程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做不到的话,夹起尾巴活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