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看论坛转发帖子的原帖是发现一条回复很有用,转给大家看一下。
原帖地址: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871-32617363-1.html 详见16楼
一、中国高速公路不设置超车道,尤其老司机注意。
1、老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超车道字样,但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本身,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有各省市的实施办法,通篇删除了“超车道”
2、《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年版本中有超车道的样式和设置规范,2009年国家标准为了匹配2004交通法,删除了所有超车道的内容。
3、现在中国的高速公路已经见不到超车道字样,如果还能见到,肯定是管理不善的高速公路,因为交通标志的设置,已经不符合交通法和交通标志标线的国家标准。
二、多条车道道路上,没有超车行为,只是变更车道的行为,不必非要从左侧超越前车。
1、超车行为,只发生在单方向一条机动车道,或者没有道路中心线的混行道路上。法规中的超车从左侧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前面说的的道路上。超车行为本身,必定占用正常时无法行驶的车道。所以必须左侧
2、多条车道道路上,如果想超越前车,只涉及到变更车道的操作。只要车行道分界线是虚线,并且不超过目标车道的规定限速,不影响目标车道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向左或向右均可以变更车道。
三、我国高速公路,交通法规中已经有具体说明。只要在高低的限速范围内,别人怎么跑那是别人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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