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阿Q主诉:我与吴妈间的真实情况
1、我与阿Q间的第一次会面,大约是十年前的事情罢,或早或晚于我的婚姻,这样算来应该是九八年前后了。呵,不经意间,我已经结婚十年,若不是在写作阿Q的琐碎生活,我断然记不起今年的八月二十九日,是我与米诺他妈共同生活十周年的日子;所以,我和妻子必须感谢阿Q。
那时,我和妻子背叛了妻子的表哥,从金州来到大连,谋另外的生活(背叛是因为表哥不准我离开他的律师事务所,因为我的离开是他的损失;但我在妻子的支持下选择了背叛,就在婚后不久)。而此前,妻子的表哥同意我把他的表妹娶回家,但又很装叉地威胁我,你小子可不要甩了小吴,否则我的厉害你是知道的。我当时很谦虚,因为我没有骄傲的资本,所以便用最虔诚、最具有欺骗性的眼神告诉他,您老所言极是。可颇为可笑的是,在我结婚五年之际,小吴的表哥弃了自己的妻子,为一只年轻的乳房甩了我的表嫂。这便是生活,一种无规律可因循的随意安排。
来大连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妻子和我蜷缩于解放广场的某角,在一张破床上或激情游戏或负气以背相对。但妻子终究忍了我的无能,与我过着简朴甚至拮据的生活,其间的争吵极多,但大抵以我的瞪眼而找到同样的结局;如今看来,妻子的隐忍是有意义的,因为她大抵知晓五年之后的我,会给她不同的幸福生活。女人的心是否恶毒,我未有实践而无权断言,但若有女人如我妻般富有前瞻精神,则此生有幸了。
2、应该是半年后,我生命中最好的哥们----也就是我所住房屋的主人----焉律师向我交办了第一起案件。正因本起案件,我与阿Q有了接触。是一起强奸案,但我接触阿Q不是因为他强奸了吴妈,而是因为吴妈强奸了别人。
吴妈的男人,一个叫赵六的男人找到我的哥们,我的哥们其时正在办理另一起重要案件,所以即使不是特别信任却也只能地将案件交给我,并千叮咛万嘱咐一番。我去法院阅读了卷宗,在吴妈的笔录中我见到了阿Q的名字,吴妈的原话是:这一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阿Q;如果当年,如果当年我成了Q的女人,那么我便不会有今天的下场;我的罪过不可饶恕,但永远比不上我对阿Q的愧疚。
职业敏感告诉我,吴妈所提的阿Q可能对本案有帮助,即使他可能拒绝我的求证要求,但尽一切努力去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必须践行的职业准则,我便在阅卷的次日,辗转寻得阿Q的传呼。拨了126----22228888这个吉祥号码后不久,阿Q回了电话。
你好,谁拨打了我的传呼。阿Q的声音很沉很磁性。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贰律师,你应该知道吴妈这个人。我回应着。
对不起先生,我不认识你,我也不知道你说的吴妈是谁,是《阿Q正传》中的吴妈吗?如果是她,我抱歉地告诉你,我不认识她。阿Q显然不想牵涉进吴妈的案件中,但我瞬间判断知道这个男人很有趣,而且他终究不会拒绝我。
阿Q先生,也许你不是在帮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不露声色。
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阿Q说,贰先生,你定下见面的时间与地点吧。
3、见阿Q那天,有鹅毛大雪纷落着,扎堆于我的睫毛上,冷的感觉被我的眼睛看个正着。当天的主要人物阿Q姗姗来迟,我便一人看咖啡屋外的行人;突然间以为,我们似乎独立地生活于自己的空间,然则因着某种隐藏着或明确着的理由,我们之间总会有着扯不断理还乱的关联。在我浅笑自己的无趣时,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出现了,步履匆匆、矫健有力,在进入咖啡屋之前,这男子停下来,借着鸭舌帽的掩饰,环顾一下四围,在确认无人盯梢之后,轻轻推开了门。
我立身迎前,是阿Q先生吧,我是贰律师。
阿Q无语,只用手轻弹一下风衣袖上的雪屑,再次环顾了咖啡屋里的一切,而后向角落里的座位走去。
我随阿Q落座。也不语,用眼角看着阿Q,等他开口。
这场雪,十年不遇。阿Q面无表情的说道,几乎同于自言自语。
是啊,十年不遇。遇到十年不遇的雪,阿Q先生应该觉得庆幸,这雪极有力道。我不急于切入正题。
贰先生,是你找我取证,你有权更严厉些,你可以开始你的主题了。阿Q道。
这阿Q,绝对不是一般的Q,假如一付牌中的四个Q有大小之分,那么眼前的阿Q一定是最大的红桃Q。这是必须的,我想。
阿Q先生,其实你也有权利,你有向我保持沉默的权利。虽然作证是所有公民的义务,但贰律师并无权强制你,我尊重我的朋友,如果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的话。我说。
阿Q摘了那鸭舌帽,呷一口茉莉,很舒爽地咂巴一下嘴,开口道:既然贰先生尊重我的权利,那么今天请您不要谈及与吴妈有关的任何事件,今天我依了贰先生的意思,只来享受这十年不遇的雪。
我无法反驳这种有理有据有力的言辞,便向阿Q先生点了点头。
阿Q露出胜利者的笑容,说:你不是失败者,即使今天你没能完成任务,但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你已经让我无力拒绝,但今天我只想享受这茶的清香。
我笑笑,说,阿Q先生,你以为贰律师是一个请不起你喝茶的男人吗?何况,这茶钱其实出自于吴妈。
阿Q闻此言,顿了稍许,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了。而我,也哈哈哈哈地笑个没完了。
在两个男人的笑声中,那雪片更密地纷飞,亦温柔,像某些温暖在轻轻着陆。
一、本该写在后面的话
我很早便知道有一个叫阿Q的人,也知道他广为人知的精神胜利法;但我承认,我并不了解发生在阿Q身上的故事,直到我昨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原著。
我相当尊重鲁迅先生(这话听起来有些暧昧更有些无耻----很多时候,当你说你尊重某位腕级人物的时候,总会让别人感觉到你与该腕很有一拼或者比该腕更腕),我喜欢他文字中的尖锐与趣味,我喜欢他把人物刻画到极致的勇气与能力,甚至喜欢他那阴沉着木刻画般的脸与胡须,我最初以为这是父辈该有的容颜。但鲁迅先生的文字,我看得更多是他的杂文或散文,而小说大致只是欣赏过祥林嫂这一篇了,其中的原因便是,我喜欢带血或带剌的文字,被这样的文字愉悦或伤害,是一种淋漓尽致地、彻头彻尾的享受,而小说则少了些这样的感觉了。
而我在离开校园多年以后,突然间想看一篇叫《阿Q正文》的文字,理由实在可笑:前夜,我忽然有了写点什么的欲望,却苦于一条合适的表达路径,而最难为我的是不知该如何为主人公命名。或有一些朋友已知,我的主人公大抵有些怪异,比如曾经的二乎乎与二饼父子、比如曾经的王八蛋先生;而他们因为我坏坏的心态,大多游走于非正常的生活中,而与主流社会无涉。我曾为此内疚过,我以为是我的笔触更改了主人公本来向好的生活,我以为我肆意侵略并毁坏了主人公本来可以实现的激情梦想,但我仍然无法改变思路、至少在目前我仍然无力将最美好的人生际遇馈赠给我笔下的人物----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自私地侵占了虚拟人物的全部幸福而把我的不幸全交由他们承担,我也无法确知了。所以,我在产生新的写作欲望的时候,我仍然将基调设置为灰色,并为此寻找一个与灰色相符的人物作为主人公。
所以前夜,我就突然间想到了阿Q,但因为他已是鲁迅先生的财产,我多少有些踌躇,并力图创设一个新的人物以替代阿Q,比如阿G、阿B、阿Z或阿拉伯什么的,但觉得不够好玩,却可能因此被某些人视为模仿(我有时会觉得,模仿是最无个性的行为,尚不如剽窃来得壮烈与干脆)。既如此,我便决定依着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直接把阿Q作为主人公了,而这多少有些对鲁迅先生的不敬了,但我以为老先生大致不会对我这样一个小屁孩太过在意罢。
至于阿Q本人,我倒武断地以为,他是不敢对我“怒目而视”了,一方面依鲁迅先生的描述他不过是未庄里的怂货而已,另一方面他在鲁迅先生笔下已死去多年却因我的文字而复活并因此享受现代社会之种种,大概该感谢我才对罢。遂对其态度,我忽略不计。
以上诸多,是阐述我突然间去搜索《阿Q正传》一文的来龙去脉以及本文主人公名字确定的复杂过程。虽罗嗦,但必要。
此前的文字多少给本人带来了若干声誉,此次写作同样令人期待;因虚荣所需,我必然极力讨好网友们的心情,并继续运用一些屡视不爽的小伎俩勾引读者的阅读欲望。然而我深知,文字也是一个狱,它已经也必将继续囚禁我的心,让我为文字的未来而难于安眠,这也是为什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残忍地扼杀了自己表达欲望的原因。所以此次,我不再定义本文为连载,我只会在合适的时候把琐碎的思想与杂乱的生活片断强加给阿Q,断断续续地玩玩可爱或可怜的阿Q,所以好故事必需有的连续性、情节性将难于在本文中得到体现;而且即使某些片断有关联,那也不意味着本人改变了初衷.所以,如果你觉得本文纯属扯蛋并浪费了你的大好时光,请不要向我问责,因为我毕竟已经向你提供了可以狠扯的蛋,这似乎已经很够意思了。
当然,我的阿Q与鲁先生的阿Q或性情相同,亦可能大相径庭,我以为这是可以接受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任何两个同名者都不会有完全相同的生活轨迹与心路历程;二是因为,即使是同一个阿Q也会因为历史的洗染而改变了最初的模样,更何况几乎所有人都是多面性的存在,那么,谁敢断定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必然就是那个样子呢?谁敢断定阿Q先生就不能成为与诸多女星闹过绯闻的帅哥呢?以及,谁又敢保证,经过努力的阿Q先生不会成为我们的版主呢?命运的事,鬼才知道;不,连鬼都不会知道。
最后,截取鲁迅先生笔下阿Q的某片段以飨大家,同时表达对鲁迅先生的尊重:(鲁迅先生说,阿Q与未庄的闲人是经常冲突的,但鉴于阿Q之虚弱身躯,他终究是打不过任何一个闲人的,所以他通常只能对他所不屑的人怒目而视)。。。。。。阿Q便只能对他所不屑的人怒目相视了,但闲人们仍然会按着阿Q的头向墙上撞出四五个响头,之后得胜似的走开。而阿Q会摸摸自己的脑袋并偷偷在心里暗骂“孙子打老子,太不像话了”,阿Q想到这里便也释然了,之后也得胜似的走开了。
哈哈,没有失败者的战争,那叫双赢。多么可爱的阿Q。
[ 本帖最后由 贰卜勒 于 2008-6-30 21:3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