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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业主都来报个名了~~~[QQ群号]

田园欣之助 2010-4-20 20:3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A11业主报道 都满了 组织加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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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欣之助 2010-4-22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还有没有群加我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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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丸丸 2010-6-24 16:0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满庭芳篮球群115326700,篮球爱好者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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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dzafyn 2010-9-7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铁岭
E区的怎么还没有组织吗  找不到组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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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顾 2010-10-5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顶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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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蓝爱海 2010-11-17 12:5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我是D6的三单元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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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0422 2010-12-10 13:3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倡议成立业委会
理论上现在小区道路上的新画的停车位(固定车位产权不清楚),因道路产权归全体业主,这部分停车收益中的地面租金应归全体业主,管理费归物业(一般占停车费的20-30%).
成立业委会后这部分收益肯定可以要回,作为业委会活动经费或补充维修基金等,
但对于新画的道路车位使用情况的统计肯定会存在争议,比如某个时间小区停了500辆车,这些车有的停固定车位,有的停道路车位,其中大部分是收10元一天,也有收5元的,也有一小时内免费的,所以估计也只能按总停车收益中定个百分比统算算了.

最近看了青年报一片对《物业法》进行解读的文章,大意是,小区公共面积在开发商交房后,就属于全体物业所有,包括停车位,物业只能进行管理,故停车费应属于全体物业,它的用处应该由全体业主决定,而非归物业所有,全国也大了好几个类似的官司,结果都市业主胜诉!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行动,要回本来就属于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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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l250 2011-1-25 13:2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怎么不加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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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宝猫 2011-3-2 07:2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D6 三单元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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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i51 2011-11-14 08:5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我也强烈认为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我看楼主就很有组织能力,我认为楼主可以做业主委员会的的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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