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情妇、原电视节目主持人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1月28日《广州日报》)
李泳被判受贿罪,引起人们议论纷纷,有替她惋惜的、有痛骂二奶的、有拍手称快的…。这件事如此轰动,主要是因为李泳的特殊身份。她既是广东卫视的“美女主播”、当家花旦、广东省“金话筒”奖得主,又是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的情妇。
现年35岁,身高1.68米的李泳,拥有硕士学位,外貌姣好,2000年从吉林电视台调入广东电视台后,从播报新闻到主持专题节目,再到综艺节目,表现出众,成为该台王牌主播。素质高、相貌好、倍受观众青睐的“美女主播”,本来前途似锦,令人称羡!哪知她却甘愿做人情妇、终至获刑坐牢?是可恨还是可惜、可怜?各人解读不一,留给我们几多反思。
一个有知识、有才华、有地位、有前途的美女为何甘当别人的二奶,想来想去,总觉得是一些女人的虚荣和好逸恶劳思想在作怪。按说主播的收入不会低,但是还不能她的物质需求,开名车、高消费。不需出力。快速致富。但是在李泳做人情妇、穿金戴银、笑颜如花的背后,只不过是一场身体与金钱,美貌与权势的交易!
噩梦醒来一场空,嘡啷入狱为虚荣。奉劝那些还在做二奶梦的女人们,快点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