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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拿什么拯救你,祖国“8、9点钟的太阳”?

已有 192 次阅读2009-11-22 13:04

    自从写法院稿子以来,接触很多案例,可是未成年犯罪的案例却让我陷入深思,为何一边不断“加大力度”,另一边却是“前腐后继”?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一部分未成年人的善逐渐流失或转化为恶?

    笔者在很多未成年的案例中了解到,大部分犯罪的未成年人是因为父母离异或跟随祖父母生活,造成教育缺位,另一个原因是文化程度偏低、缺少法律教育。笔者在法院负责青少年犯罪的庭长那了解到,上述两个主要原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越来越小,案情越来越重,且犯罪毫不在乎,毫无悔意,在缓刑期间又犯新案。

    家庭应对子女尽本职责任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增加,未成年的犯案率也逐年递增。单亲家庭中或跟随祖父母生活的未成年发犯案概率尤为多,因为畸形家庭对未成年人影响非常之大,父母不和、离异,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一方面,畸形家庭使许多未成年人在性格上变得孤僻、内向,不善交往,容易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另一方面,该类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又因丧失了父母的爱抚和管理,逐渐与其父母感情淡薄,从而控制他们的力量减少了。还有的未成年是跟随祖父母生活,对祖父母的 教育不予理睬。 这些因素导致未成年人缺乏教育,犯案次数多,事后认识不足, 形成循环犯案。有些父母对子女根本没尽到本职责任,生之不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生长。

    文化程度偏低 缺少法律教育

    根据一些案例了解到,很多犯案的未成年文化程度偏低,不是小学文化就是初中文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使得他们缺少教育,甚至缺少法律教育。有个案例里的未成年在犯罪缓刑期间,没有认识打扫自己已犯罪,应该认真改过,在这缓刑的特俗时期又犯新案,防火少了一居民家的厦子,并对自己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只是觉得好玩,却没有考虑到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这种相反令我们哭笑不得,可是其背后的法律教育缺位却让我们深刻意识到危机感。

    我们应该如何拯救国家“8、9点钟的太阳”?

    国家的希望都寄托在这“8、9点钟的太阳”身上,可是却让我们如何可以把国家托付给他们。这样的人会好好学习报效祖国吗?会包容他人、尊老爱幼吗?会自尊、自爱、自强吗?如何正确的引导教育他们,是每个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他们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还有一个是,法院不应只通过死板的法庭庭审判决他们的对错,还应应加强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多形式、多层次,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

    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的引导他们,使得他们正确认识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同时,具有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现今,服务、保护未成年人的课程已经成为必修课,让法制观念在他们幼小心里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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