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在全国都为“老人街头摔倒到底该不该扶”引发讨论的时候,昆明市文明办在全国率先以官方名义承诺,因为搀扶老人被讹,由此产生的费用,昆明市文明办负责申请专项资金为被讹者埋单的机构。今日得知,目前市文明办已筹集了100多万元的基金,帮助做好事却被冤枉受委屈的市民,并拟将其命名为“委屈奖”。
据了解,这个“委屈奖”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在老人跌倒后的纠纷一旦发生,作为伤者的医疗费用先行垫付;二是在法院判决被讹者赔偿跌倒者损失时对其进行少量“心理安慰”的补助,类似于“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曾在今年3月的学雷锋日获颁的中国好人网“搀扶老人风险基金”2万元奖金。
不过,这个“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毕竟是半民间的,而昆明市文明办推出“委屈奖”,却系以政府官方名义率先在全国开这个先河,首先是值得称颂的。最起码,当局意识到了唤醒群众良知、倡导社会风气不仅仅是喊口号、帖标语就可以的,更需要政府出面充当雷锋们的“保护伞”,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来让好人们做好事时可以理直气壮。正如市文明办主任所说,“由文明办承诺为被讹者埋单,为的是打消人们的顾虑,鼓励群众毫不犹豫地去施救。如果花这样一笔钱,能够找回这座城市的良知,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都能感受到温暖、找到归属感,我们觉得是非常值得的。”
在这里,我忍不住想替市文明办叫声冤,就在全国百姓咒骂南京法官感慨世风日下、各地当局沉默是金装聋作哑的时候,市文明办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借鉴民间机构的经验、想着法子筹款,这也算得上是勇于探索、敢于担当罢,怎么就成了坏事被人骂呢?难道要眼看人心不古、道德滑坡不闻不问才是对的?中国的事情,往往是“混日子”的没得事,“做事情”的常挨批,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这当然也难怪老百姓,市文明办把撞人分成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真撞人,一种是没有撞到人。第一种情况,假设小伙是真撞倒老人,撞倒后他没有逃逸,并采取扶起、拨120等相应措施进行急救,这种担当一定是值得肯定的,而当他如因生计原因无力担责而撒谎,市文明办将用“委屈奖”先替没钱的小伙子给老人垫付医疗费,这种做法也应值得肯定,它不但保护了被撞者,也保护了撞人者的良知。然而,这貌似保护扶人者的措施,说白了其实是在鼓励提倡“肇事不逃逸”行为,跟“彭玉受冤案”导致的社会问题没有丝毫瓜葛。“如何保护做好人者”这一实质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按照市文明办的说法,无论最后调查的真相如何,如果老人的医疗面临困难,文明办都会帮助老人解决救治。这下好了,碰瓷的看到高兴不得了,以后只要身体哪不舒服,出门摔一跤就行,反正有人替你出钱看病嘛!是不是被人撞倒,那就管不着了,大病小病先医好再说!这不变相鼓励碰瓷是什么?再说了,对事故受伤的老人进行医疗救济或募捐,似乎是民政局的工作吧,无论如何也跟文明办挨不上边,民政局的工作要文明办来做,这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么,还是在说你民政局行政不作为,我文明办实在看不下去了?
100万元,拿来安慰、补偿千百个无辜的乐于助人的小伙子,够了,但这丝毫无益于震慑欺诈者、更无益于改良社会风气。政府要做的,绝不是看着一个小小文明办“勇于探索、敢于担当”,而是应该重新审视、修订、出台相关法律和法律解释,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证人保护和奖励制度,特别是要下重典惩治“碰瓷党”,要让威严的法律成为匡扶正义、塑造正气的工具,而不是那一百万、一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