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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高速公路何时能从“小公”变“全公”?

已有 770 次阅读2012-8-9 20:30

    昨日,国务院批转相关方案,同意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假日(包括连休日)期间,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喜了7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却跟大量行走在收费公路上的大货车、大客车却与此无缘。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实际上,这些车辆为数不少,一旦堵在收费口,还是可能造成拥堵。此外,相关方案把各地机场高速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的决定权留给了地方,这也颇让人困惑。每逢节假日,机场高速一样繁忙,一样会遭遇拥堵,为何不一体实施免费通行?

与重大节假日相比,还有一种情形更应实施免费通行。这就是发生灾害性天气,或者遭遇紧急状况时,应当建立一套应急机制,实施免费通行。关于灾害性天气,这次北京暴雨留给公众的印象非常深刻。一边是机场大量旅客滞留、难以疏散,另一边却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照常营业,连对前往机场义务接送旅客的志愿者车辆都不放过,这一幕更多体现的是公路收费与应急抢险机制的割裂,实有必要尽快改进。

在公共灾难面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有义务和责任服务大局,为应急抢险让路。这一点,理应在公路通行机制方面得到体现。收费公路经营者不分青红皂白、只认钱不认大局的收费方式,有失社会责任担当。收费公路“超期服役”就算不违法,也完全不具有任何合理性,有失程序正义与契约精神。能否割舍相关利益链,也考验着政府的诚信度与公信力。因此,重大节假日部分车辆免费通行,应被看作理顺公路收费模式与管理机制的一个起点。从这个起点出发,有必要尽快检讨相关法规政策并加以完善,以真正实现合理收费、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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