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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https://bbs.runsky.com/?22857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

日志

破坏文物古迹该罚更该“治”

已有 356 次阅读2014-1-28 16:18

        从梁齐齐在故宫大铜缸上刻下“到此一游”,到山西天龙山千年石窟被各种涂鸦,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的不文明现象时常发生。山西日前出台的《山西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刻划涂污国家文物古迹者可拘留。但是只有事后的惩罚不可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和事前的“治疗”相结合才是更为重要的。

  首先,重点对象重点保护。在重要的文物古迹地区加派巡逻管理人员,同时安装监控设施也是很好的选择。这样严密的防护才能让破坏者无从下手。并且,即使文物古迹遭到了破坏,也能够查有所证,并对文物进行及时的修补工作。

  其次就是事前预防宣传工作少不了。有少部分人人已经习惯了每到一个景点必须留下点自己的痕迹。有一些是因为不懂法造成的,他们不知道这样会有多严重的后果。因此,对保护文物古迹进行宣传,对破坏所带来的危害进行展示,让每个人都知道应该保护古迹,破坏的后果很严重。这样,就可以让文物古迹所受到的潜在威胁减少大半。

  最后,发现即严惩,彰显决心。想让人们知道破坏的后果,就得让人们切切实实的看到。对于这样的破坏者要进行严厉的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拘留。不是说处罚完了就行,要对这样的处罚实例进行宣传;就像也不是说只宣传严惩就行,也要拿出实例。政府这位“医生”只有将第二幅和第三幅“药”结合起来,才能事半功倍。

  只有在事后的惩罚与事前的“治疗”双管齐下,才能够切实的避免文物古迹再次遭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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