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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https://bbs.runsky.com/?22857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

日志

一方有错,不等于另一方全对

已有 12068 次阅读2014-2-28 21:46

        在数名医生接连死伤于暴力之际,2月21日,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的一条微博再次引爆了医患矛盾这颗地雷。在王牧笛公开道歉后,中国医师协会向广东卫视发出公开信提出:“应当责令其下课!”“护短”倾向很明显了,其逻辑是:既然你有错,我就全对了。这样的态度,丝毫无助于医患和谐。
 
  王牧笛所发的微博,源于其女友在医院的遭遇:“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如果医护人员确有失职之处,王牧笛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一档收视率较高的财经节目的主持人,作为拥有30多万粉丝的微博博主,在社交媒体上说话,不能不考虑社会影响。“我也想拿刀砍人”,就不仅仅是愤怒了,而是将一种暴力倾向投射给公众,只能起到恶化医患关系的作用。受到公众的指责和批评后,王牧笛两次发微博表示道歉和反省,获得了人们的谅解,其中包括不少医疗界网友。
 
  王牧笛有错,是不是等于医护方面一点问题也没有呢?王牧笛的女友“小兔”在微博中解释:“打了两针,都打歪了,包肿得很高,我刺痛得不行,她(护士)才发现,边和人聊天边拔针,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人就走了,把我丢在原地。平心来讲,我的血管在握拳状是凸起的,很好找,一次失误能理解,可扎了四次……”边聊天边操作,这么明显的失职行为,医协的公开信一句未提。相反,还宣称:“静脉穿刺"一针见血"是医患双方都期望的,但由于人血管的情况和穿刺者的业务水平等原因,"一针见血"并不总能实现,连扎四针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如果因为“血管的情况和穿刺者的业务水平”而不能“一针见血”应该得到理解,那么医疗态度草率,也应该得到“理解”吗?
 
  有一个事实应该辨析清楚:说“砍人”是王牧笛,不是其女友“小兔”,“小兔”是你们的患者;王牧笛有错,“小兔”没有错;你可以谴责王牧笛,但对患者“小兔”该不该有个交代呢?王牧笛有错,并不等于医护人员在给“小兔”治疗中就一定没有错。对“小兔”在微博中陈述的情况,公开信哪怕表示一下“如查实要处理”的态度,也是一种起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是对患者的起码的尊重。对王牧笛和其女友“无区别”对待,也是有失理性和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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