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无人清扫 房屋渗水 外墙开裂 想用房屋维修基金 碰到这样的事 常常在与物业、开发商 博弈过程中 很多小区受阻于没业主委员会 让维权变得举步维艰……
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作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103.3《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时透露,我市在推进各地区加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同时,正在探索成立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充实业主自治组织力量。届时,广大业主主张权利的路径将更加顺畅。
#案例1
家住润泽园小区的翟先生反映——
自家小区物业日常管理比较混乱,希望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参与到小区的日常事务管理中。
记者调查了解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又相对比较复杂,需要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投票,在很多小区至今尚未成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与房屋安全处处长焦健表示透露,市住建局在今年的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各地区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住建局在推进各地区加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同时,正在组织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文件,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充实业主自治组织力量。”焦健表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由社区居委会代表、业主代表等组成,也可以加入辖区派出所、执法部门、法律顾问等人员,其中业主代表应占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半数以上。
#案例2
家住兰花小区的王先生问——
我们小区是小产权房,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日常生活中对物业服务有意见,也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很多业主希望成立一个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管理的合法自治组织。
焦健表示,在目前的法律法规条件下,小产权小区还无法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调研中也发现,小产权房、军产房的居民也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诉求,届时,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参照普通小区的事务管理方法执行,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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