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深化“两病”用药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更好的保障“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近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医保“两病”患者门诊保障水平。
提高“两病”用药季度报销限额
自2021年9月1日起,提高居民医保“两病”用药统筹基金季度支付限额,糖尿病患者从100元调整为200元,高血压患者从50元调整为100元;“两病”患者到“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照65%的比例支付患者“两病”门诊用药费用。
开展基层“两病”用药“荐方”活动
专项行动期间,试行开展向基层医疗机构推荐“两病”用药治疗方案工作。市卫健部门、市医保部门联合组织临床专家根据《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形成推荐治疗方案(以下简称“荐方”),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荐方”在医保“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内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和地方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与“两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的“两病”患者,病情适用于专家“荐方”的,在使用“荐方”药物治疗时,报销比例从65%提高至85%。
简化认定程序,扩大“两病”政策受益面
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交叉比对结果,对经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及时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无须患者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由对“两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负责相应做好本机构合规患者的待遇享受告知等工作。(天健网记者 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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