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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被抓的郭美美,或将从重处罚

小井 2021-3-19 15:0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上海浦东警方透露,2021年3月11日,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女,26岁),销售人员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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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知情人士透露,上述通报中的郭某某正是郭美美。



2011年6月,郭美美曾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

2014年7月,郭美美因涉嫌参与网络赌球被北京警方抓获,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4年8月,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9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满释放。



郭美美此次被抓原因系其明知减肥类食品中添加了违禁成分,但仍在直播间和微信里销售该减肥类食品。


律师解读

郭美美是否明知西布曲明有毒为争议焦点


关于郭美美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被抓一事的相关法律问题,律师周兆成和刑事律师周筱赟向红星新闻进行了解读。

西布曲明曾被用于肥胖症治疗,但因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国家有关部门早在2010年就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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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原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停止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



对于定罪量刑,周兆成分析认为,郭美美等人明知保健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对外销售,她们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至于判处什么刑罚,还要看对服用该保健食品的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周兆成律师指出,郭美美刑满释放不到两年时间里,再一次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系累犯;应被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的和假释。

周筱赟律师则指出,“郭美美通过直播间和微信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办案机关想必已经固定了其有销售行为的相关证据。但是,除了有销售这一客观行为之外,郭美美涉嫌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必须有‘明知’这一主观要件。如果郭美美主观不明知,即使客观上实施了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的行为,也不能认定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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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2

wb123wb 2021-3-19 15:58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这女的,是真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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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888 2021-3-28 10:4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这人人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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