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甘井子泉水E2区的居民。 我申请安装充电桩的依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文件要求。 符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要求。 符合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 现在开发商以不安全为理由拒绝安装充电桩,并且让我在停车协议中保证不安装充电桩,不然不给办理停车位,这种类似于霸王条款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 以前反映过很多次,泉水街道也沟通过,他们的权限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以上均为如实陈述,如有不实或夸大其词个人愿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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