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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网络犯罪

沈少海 2020-9-24 09:3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2007年9月24日,“熊猫烧香”网络病毒制造者一审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俊于2006年10月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 在互联网上叫卖该病毒,同时也请王磊及其他网友帮助出售该病毒。随着病毒的出售和赠送给网友,“熊猫烧香”病毒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 由于“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感染,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的众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 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李俊、王磊、张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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