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会上,市仲裁委副主任赵晓航通报了相关服务举措。 做好立案受理指引与防疫工作 利用大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安排,通过网络进行立案、调解,安排值班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受理、咨询工作。值班咨询电话:0411-83659071;网址:zcw.dl.gov.cn;立案邮箱:1763403059@qq.com;微信公众平台:dl_zcwyh。 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稳定经营提供仲裁费用减缓免支持 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和处理费; 对《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所涉中小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50%受理费; 对无法进行网上银行缴费的申请人,缓交受理费、处理费至仲裁文书作出前。 适度协调处理保全申请 对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被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积极协调申请人,从防疫大局出发暂缓、撤回保全申请。 加强疫情期间仲裁审理管理 减少当面开庭,引导当事人选择书面审理或延期审理,利用谈判、斡旋、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确需开庭的做好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事项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快审快结。组建以仲裁员为主要力量的专家团队,就疫情防控涉及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公布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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